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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車票價有望因此下調,乘火車傷亡賠付也不再15萬元封頂
■新快報記者 許力夫
16日,中國政府網公布的國務院第628號令,明確從明年1月1日起廢止實施61年的《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》。這意味著從明年元旦起,鐵路旅客將不再被強制收取票價2%的“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”?;疖嚻辈辉侔?%的保險費,票價或會因此而下降。同時,《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第三十三條也將被刪去,以后鐵路交通事故傷亡賠償限額不再只有15萬元。
2%保險費從票價中剔除
一直以來,很多火車旅客都不知道原來火車票中已經包含了保險費在內。1987年和1989年,我國相繼廢除了輪船和飛機的《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》,改為自愿保險。鐵路“意外傷害強制保險”卻一直延續(xù)下來。
以廣州市民熟悉的廣州東站至深圳站的和諧號動車組為例,一等座100元,二等座80元,計算得出,旅客被強制收取的保險費為2元和1.6元。有旅客在采訪時提出,之前并不知道票價中包含了2%的保險費。既然不再強制收取,票價是否會因此下調?
據了解,明年元旦起隨著條例的廢除,一旦廢止了鐵路意外險的強制收取,按道理就應該在現有的火車票價中將原先包含的2%剔除,列車車票價格也將做出相應的調整。票價中不再包含強制保險的費用,票價將有望下調。
平時旅客乘坐飛機,在機場就能自愿購買數航空意外險。一旦火車不再強制保險,今后乘坐火車的保險問題可能將由旅客自由選擇是否購買。就像目前航空意外險一樣。而在保險公司目前推出的交通工具意外險中,實際上也包含了火車這種交通工具。
票價會否降元旦前或揭曉
與此同時,國務院第628號令還要求刪去《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第三十三條。該條款規(guī)定事故造成鐵路旅客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,鐵路運輸企業(yè)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,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。鐵路運輸企業(yè)與鐵路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于前款規(guī)定的賠償責任限額。
刪去這一條文意味著鐵路旅客一旦發(fā)生人身傷亡,可獲得的賠償金額不再只有15萬元的上限,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金額也不再只有2000元的上限。
記者了解到,廢止了《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》和刪去了《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第三十三條后,鐵道部可能會在元旦前出臺新的條例。屆時將對是否在票價上扣除2%作相應的調整、鐵路交通事故傷亡賠償的標準如何制定等旅客關心的問題作出回答。
舉例算賬
武廣高鐵廣州南站-武漢站一等座車票價格:740元保險費用:740元×2%=14.8元二等座車票價格:465元
保險費用:465元×2%=9.3元明年元旦起鐵路強制保險被取消后,旅客搭乘高鐵可能就不用再支付這筆保險費了